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对近三年境外所得开展自查
发布时间:2026/3/25 10:06:31
记者1月1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获悉,税务机关持续加强对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纳税的宣传辅导,去年以来提醒纳税人对2022年至2024年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进行自查。
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因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计算错误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构成偷税的,依法进行处理。
居民个人从境内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防范跨国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税务部门提醒,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纳税人如果发现自己此前未按规定申报境外所得的,要依法及时补正申报。(记者刘开雄)
相关阅读——
相关解读——
纳税人近三年境外所得开展自查(新华社文章)是啥意思?
尤联财税实务 2026.01.19
这几天,新华社一则题为《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对近三年境外所得开展自查》的报道,在财税专业人士的朋友圈和公众号广泛流传。这实际上宣布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步入“全球透明化”新阶段的明确信号。(注意文中第一行“居民个人”这个专业术语)。
一、核心前提:谁是“居民个人”?
2018年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根本性改革之一,便是不再以国籍作为主要征税依据,转而采用“住所”和“居住时间”双重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自然人。
►关键概念“住所”
并非简单指房产,而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习惯性居住”为中国的实践判定,通常综合考量三条证据链:
1.户籍关联
保留中国户籍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家庭与社会关联
配偶、未成年子女等核心家庭成员是否长期在中国生活、学习或工作。
3.经济利益关联
主要财产(如房产、金融资产)、稳定的收入来源或经营活动是否位于中国境内。
简单来说,当学习、工作、探亲等临时原因消除后,你计划“回归”并稳定生活的地方,即可被认定为习惯性居住地。
二、征税范围:你的哪些境外收入需要申报?
许多人的认知仍停留在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实际上,税法采取列举法,明确以下九项个人所得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核心要点:作为居民个人,你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的上述九类所得,均需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纳税。这包括了在境外工作的工资、提供咨询的劳务费、出租海外房产的租金、出售境外股票或房产的收益、海外公司的分红等。
特别提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者,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利润,也按此“五 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境外人士(中国大陆以外),个人所得纳税的判断,可以参考以下表格。
| 居住时间 | 纳税人 性质 | 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 | ||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
| 小于90天 | 非居民 | 是 | 否 | 否 | 否 |
| 90天以上不到183天 | 非居民 | 是 | 是 | 否 | 否 |
| 183天以上小于六年 | 居民 | 是 | 是 | 是 | 否 |
|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已经连续满六年,且没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 | 居民 | 是 | 是 | 是 | 是 |
三、抵免机制:已在国外缴税,怎么办?
为避免双重征税,我国的税法提供了境外税收抵免机制。其核心原则是 “分国不分项”:
►分国
需要分别计算来源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所得。
►不分项
在同一个国家内,不同类型的所得(如工资和稿酬)已缴纳的税款可以合并计算。
►抵免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