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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怎么操作?正常申报缴费即可享受减免!

本次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的主要内容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免征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所属期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交部分。2、减半征...

最新最齐全!22项必须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信息

提示:对于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开具方可能面临处罚;而取得方,将有可能面临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

降低征收率后的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该如何申报呢?四个案例给您讲的明明白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文件发布后,不少小伙伴在后台留言,咨询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如何进行申报。那么,今天小编就举几个例子同...

参与防护救治,哪些人可享受个税优惠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

助力抗疫,这四个进项税额转出问题要注意

1.疫情影响食材过期,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吗?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形势,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党...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聚焦“四力”战疫情促发展

3月3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他们...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做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

2020年2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就做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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