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5/7/28 9:26:28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先生,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小明先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先生,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先生,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先生,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王昌林先生作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昌林: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支持海南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2020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5年多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放探索,推出了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创新举措,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其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4、3、2、1”。
	“4”指的是,人流、物流、资金流和数据流四类要素进出更为便利。总计85个国家的人员可免签入境海南,“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国际航行船舶总吨位跃居全国第二,资金可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间依法自由便利划转,数据出境实现负面清单管理。
	“3”指的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领域加快开放。制定进口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全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台实施,推出22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开放程度全国最高。
	“2”指的是,企业和个人两方面的税收优惠力度持续加大。出台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双15%”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分别超过310亿元和170亿元。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岛。离岛免税购物额度增加至每人每年10万元。
	“1”指的是,以海南自贸港法这一专门法律为基础的法治保障不断完善。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自贸港各项制度安排,出台40余项配套法规,有力保障了改革创新举措落地实施。
	总的看,随着这些政策制度的实施,海南自贸港开放发展蹄疾步稳、蓬勃兴起,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也为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封关是指,将海南岛全岛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一线”放开,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作为“一线”,实施一系列自由便利进出举措;“二线”管住,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作为“二线”,针对“一线”放开的内容实施精准管理;岛内自由,就是在海南自贸港内,各类要素可以相对自由流通。所以说,封关不是封岛,而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封关后海南与国际的联系将更加便捷,这对于加快吸引全球优质要素集聚,促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开路,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总体方案关于“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要求,结合海南发展实际,我们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现阶段的封关政策措施,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
	一是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一线”进口的“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将由21%提高至74%,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以免进口税收流通,加工增值达到30%的可免关税销往内地。
	二是实施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在“一线”进口方向,对全国现有的部分禁止、限制类进口货物作出开放性安排。
	三是实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以岛内现有8个对外开放口岸作为“一线”口岸,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径予放行;设置运行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等10个“二线口岸”,对进入内地的货物创新采取多种便捷通行举措。
	四是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对“零关税”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等实行低干预、高效率的精准监管,保障各项开放政策平稳落地。有关政策文件稍晚时候将陆续对外公布,并于全岛封关之日起施行。
	关于封关的具体时间,经党中央批准,定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在12月18日这一天启动封关运作,具有重要象征意义,也是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接下来还有几个月时间,我们将抓紧做好后续准备工作,帮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封关政策、开展相关业务测试。
	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开放发展新阶段的开始,也是一项长期持续推进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封关为契机,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并根据海南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开放度,持续完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努力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我先向大家介绍这些情况,谢谢!
	寿小丽:
	谢谢王昌林先生的介绍。下面请冯飞先生作介绍。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冯飞: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南改革开放发展,要求我们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目前,海南自贸港建设已进入成型起势、即将全岛封关运作的新阶段。所谓成型起势的“型”,就是刚才昌林副主任介绍的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这个“势”主要体现在,5年来准备工作的成效和发展态势上。
	一是开放力度越来越大,实际使用外资1025亿元,年均增长14.6%。境外直接投资97.8亿美元,年均增长97%。新设外资企业8098家,年均增长43.7%。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年均增长31.3%和32.3%,176个国家和地区在琼投资,经济外向度提高到35%。免签政策全国最优,共85个国家可免签入境海南。
	二是产业体系越来越优。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这四大主导产业5年提高13.7个百分点,占全省GDP比重67%。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南繁种业产值突破180亿元。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9%,全国首个商业航天发射场成功建成,并具备高密度、多型号发射能力。离岛免税销售额占全球免税市场的比重超过8%,博鳌乐城基本实现医疗技术、设备、药品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获批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18个,境外高水平大学独立办学项目2个。
	三是发展环境越来越好。空气、河湖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一流,PM2.5浓度12微克/立方米,清洁能源发电量和装机占比分别超过70%和80%。新能源汽车渗透率59.6%,居全国第一。博鳌零碳示范区降碳达99%,获得国内外权威机构认证。国家专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给国内外以稳定预期,建立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让企业在海南投资前景可期,童叟无欺。
	四是群众的获得感越来越强。“家门口上好学”“小病不进城、大病不出岛”正成为现实。海南人均预期寿命达80.5岁,常住人口5年增加53万人,是全国8个常住人口净流入的省份之一。海南正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新前沿、地区互利合作的新热土、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新引擎,为实现封关运作、扩大开放打下了坚实基础。
	对于封关运作扩大开放,我们按照中央部署,认真做好准备。封关政策方面,已准备就绪,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禁限清单、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等政策和配套文件都制定好了,软硬件条件方面已全面完成,封关硬件设施通过国家验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也建好了。压力测试演练方面,正压茬推进,加紧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大样本、实战化压力测试,确保既“放得开”也“管得住”。经过5年奋战,我们的心里更有底了。接下来,我们将按照中央部署奋力推进,确保如期顺利封关运作。谢谢!
	寿小丽:
	谢谢冯飞书记的介绍。下面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开始举手提问。
	新华社记者:
	全岛封关运作涉及面广、创新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请问海南省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切实抓好各项政策落地实施?谢谢。
	冯飞:
	谢谢这位新华社的记者,我想您提的问题也是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海南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基础性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当前的重中之重,就是抓政策落实。我们将准确把握封关运作使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政策项目化、任务清单式、效果可评估的方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具体可以从三个角度去抓:
	首先,从增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的角度抓落实。一项政策的落地效果怎么样,最直观的体现就是企业和老百姓的感受。我们将抓好政策宣传解读,指导服务和国际化大招商,确保企业和老百姓在了解政策上应知尽知,在使用政策上应享尽享。
	其次,从制度集成创新的角度抓落实。从更有利于企业自由、便利、合规用政策的思路,推动封关运作政策和已经落地实施的各项自贸港政策之间贯通,发挥“1+1>2”的政策叠加效应,用真刀真枪的改革创新收获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同时,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角度抓落实。封关运作政策落地,本身就是深化制度型开放的一部分。我们将加快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设“两个基地”“两个枢纽”“两个网络”,也就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总部基地和境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总部基地、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航空区域门户枢纽、国际经贸合作网络和国际人文交流合作网络,让海南的外资更多、外贸更活、外国人更安居乐业,更密切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以政策落地的实际成效彰显“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坚定信心和重大机遇。谢谢你。
	极目新闻记者: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能否介绍一下封关后货物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与封关前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谢谢。
	财政部副部长 廖岷: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刚才前面发布的同志也作了介绍,我从财政的角度作进一步的阐述。“零关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海南实际,也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还有自用生产设备等三项进口“零关税”政策。所以,前期的实践我们也积累了一批阶段性的成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注入了新能量,为全岛下一步封关运作及相关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财政部认真总结前期的相关实践经验,也统筹考虑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度、产业情况以及监管软硬件条件等因素,牵头制定了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的税收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届时现有进口“零关税”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这样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制度体系将基本确立。
	封关后,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安排。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还有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一线”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外的货物,可免征进口税收。“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在免进口税收条件下进行流通。对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生产的货物,在加工增值达到或者超过30%时,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与封关运作前的政策相比,有三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一是“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全岛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由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零关税”商品正面清单。“零关税”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这比封关前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所以大家可以看出,这个显著提高了开放的范围和水平。
	二是享惠主体范围也明显扩大。目前,进口“零关税”政策仅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是政策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这对于延伸岛内的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具有积极意义。
	总的看,上述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生产成本,也将激发市场活力,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后续,财政部将持续跟踪了解有关政策实施情况,特别是市场主体的获得感,适时优化调整政策内容,也将和海南省政府一起为市场主体增进服务。同时我们也将加强管理,不断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包括提升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新成效。这是我的回答。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了解到,全岛封关后,将设立“二线口岸”,供货物、物品、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在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通行。据了解,有一些企业和旅客担心,封关后进出海南岛会不会不方便,比如去海南旅游是否需要办理通行证?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王昌林:
	你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大家确实比较关心这方面的情况。刚才我也讲了,封关是为了开放,为了发展,准确讲就是几个关键词,封关运作、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所以说,封关后海南与国际的往来将更加顺畅自由,与内地的联系更加便捷高效。按照现阶段的封关制度设计,除部分货物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需要接受查验外,大多数货物以及所有的人员、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进出海南岛,仍按现行规定管理,封关前后没有变化。大家到海南岛出差、旅行,都和现在一样,不需要办理额外的证件。
	对于需要接受查验的货物,这里跟大家做一个介绍。为了避免在“一线”实施的开放举措冲击内地市场,需要在“二线”精准管理,涉及的货物主要有三类,包括“零关税”货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货物以及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货物。下一步,为保障通关效率,主要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构建“一站式通关”模式。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提前申报货物出岛信息,海关、安检等部门在“二线口岸”协同作业并下达放行指令,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站放行”。
	二是实施“前推后移”。将原本在港口内实施的出岛农产品检测、通行附加费征收等管理事项,前推或者后移至“二线口岸”以外的区域开展,避免造成拥堵。
	三是加强智慧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法,加强海关、海事、边检、口岸运营单位等智能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和监管互认。
	四是强化信用管理。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服务体系,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查验频次,方便快速通关。
	总的看,封关后海南自贸港将继续保持与内地之间的便捷往来。未来各类主体特别是广大旅客,进出海南岛不仅不会受到影响,还将享受到更好的旅行体验和更好的服务。谢谢。
	大象新闻记者: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提出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关于这张清单,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谢谢。
	商务部部长助理 袁晓明:
	谢谢记者的提问。大家知道,贸易自由便利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设计的5方面自由便利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去年12月又作出部署。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作为自贸港核心政策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现行货物贸易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作出了全新探索。可以说,《清单》是支持海南自贸港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这里我想从透明度和开放度两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方面,《清单》大幅提升了货物贸易管理的透明度。《清单》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物品范围,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
	另一方面,《清单》大幅提升了货物贸易的开放度。《清单》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守牢生态环保底线等前提下,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放宽了对部分进口货物的管理措施,简而言之就是放宽限制、扩大开放试点。对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取消了进口许可证管理,覆盖约80%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基本能够满足海南企业生产自用需要;同时,在现行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基础上,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实现该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
	《清单》全文稍后将在商务部网站公布。《清单》的出台将助力海南自贸港优化贸易发展环境,增强贸易发展动能。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抓好《清单》落地实施,让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试点已经有4年多时间,请问此次出台的政策与现行试点政策相比,做了哪些调整和优化?谢谢。
	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令浚:
	谢谢你的提问,这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涉及海关政策的一个重要问题。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2021年7月,该政策率先在洋浦保税港区开展试点。4年来,试点政策进行了多次优化调整,试点范围由仅2.3平方公里的洋浦保税港区扩大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域。在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和海南省,对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作了进一步的优化完善,制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与现行试点政策相比,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优化。
	一是放宽企业享惠门槛,取消对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
	二是扩大进口料件范围。在此前仅允许保税货物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零关税”进口货物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三是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企业就更容易达到30%的增值率。
	四是扩大加工增值累计的适用范围,对于保税货物经过上下游不同企业加工制造产生增值的,增值部分可以累计计算,鼓励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
	总的来看,封关后的加工增值政策享惠门槛降低,受益面扩大,能够较好满足岛内企业生产需要,有利于培育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