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担心你的纳税信用吗? 一文读懂纳税信用修复那些事
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你知道多少?
今天税小皖一文带你
读懂纳税信用评价那些事
一
纳税信用评价等级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纳税信用所做的评价,纳税信用级别设A、B、M、C、D。
A级纳税信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
B级纳税信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M级纳税信用:未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 行)》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
(一)新设立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C级纳税信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D级纳税信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有直接判级确定的。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相关规定:
纳税信用评价时间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公历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不同等级管理办法


A级: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B级:
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A级纳税人享受的激励措施。

M级:
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C级:
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针对D级纳税人采取的管理措施。

D级:
(一)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纳税信用修复各种情形


1.加分分值
根据补办时间与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时间间隔确定,在30日内、本年内、次年内纠正的,分别能挽回80%、40%、20%的扣分损失。
2.补回加分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或缴纳已申报的税款等事项,若涉及税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且纳税人能在失信行为被记录的30日内及时补办的,则补回100%的扣分分值。
3. 修复流程
(1)失信行为已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可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并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2)失信行为尚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申请,由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修复标准》对纳税人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进行调整,并按照规定做好后续的纳税信用评价。
其中:上述“纳入纳税信用评价”是指税务机关已启动相应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相关失信行为的扣分情况已记入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
修复流程:
应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1.特殊规定
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修复流程
纳税人可在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失信行为纠正情况对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态进行调整,并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注: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信用不再为D级的纳税人,其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被关联为D级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纳税信用D级关联。
五、19种修复范围及标准
